DM單與宣傳單的區別 post:2016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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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M是英文direct mail advertising的省略表述,直譯為“直接郵寄廣告”,即經過郵寄、贈送等方式,將宣傳品送到消費者手中、家里或公司所在地。亦有將其表述為direct magazine advertising(直投雜志廣告)。兩者沒有實質上的區別,都強調直接投遞(郵寄)。
因而,DM是區別于傳統的廣告刊載媒體:報紙、電視、播送、互聯網等的新型廣揭發布載體。傳統廣告刊載媒體販賣的是內容,然后再把發行量二次販賣給廣告主,而DM 則是販賣直達目的消費者廣告通道。
DM方式有廣義和狹義之分,廣義上包括廣告單頁,如大家熟習的街頭巷尾、商場超市分布的傳單,肯德基、麥當勞的優惠卷亦能包括其中;狹義的僅指裝定成冊的集納型廣告宣傳畫冊,頁數在20多頁至200多頁不等。
1、DM廣告雜志標價不能出賣,不能收取訂戶發行費,只能免費贈送;
2、DM廣告需有工商局批準的廣告刊號才干登載廣告
3、目前能夠和郵電局的DM專送協作。 DM在中國似乎沒有那么好運。眾所周知,郵政業是中國頗受爭議的壟斷行業之一,作為郵政壟斷下的蛋,DM的日子也并非好事多磨,不斷無多大起色。據廣州地域郵政管理部門的市場調查材料顯現,在廣州個體消費者運用郵政業務情況的比例中,商業信函僅占0.7%,郵送廣告占1.0%,而廣告明信片最為不幸,才占0.2%,這個微乎其微的數字也從另一方面反映了DM在中國遭遇的為難情況。
DM是中國廣告業業的盲點,它有著大量的空間有待我們去拓展,它的崛起似乎已是指日可待,緣由有四:其一,現代郵政事業的開展,國度政策的鼎力扶持,為DM提供充沛的開展空間;其二,隨著一些特殊行業壟斷場面的突破,將為DM注入新的動力,促其不時開展;其三,DM控制的是直接用戶,消費廠家受中間商影響較少;其四,與其他傳統廣告媒體相比,廣告主更喜愛DM運作的自主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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